与狼

【李约情人节18h|6:00】旅途

情人节快乐!

 

(序)   

 

这是一场恶战。

 

长城,古老文明所创造出的瑰宝,兵家重地,家国边防。多少铁骑踏不破的神话,却在这场因野心而起的纷争中毁于一旦。

   

身体已经痛到麻木了。

 

什么时候停止的啊。好像过了两天,又好像只是上午的事情。耳边有一阵子特别吵闹,有人在他鼻前探了气息,做了些事情,然后就慢慢地平息了下来。

 

李信强撑着意志站起来,他的手臂骨折了,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连在肩上,战场上的人少了许多,尸体应该是被人清理过了,只剩下一半的士兵在苟延残喘。

 

他麻木地在战场上穿梭寻找,盼着那条毛绒尾巴能为他扫去心里的阴霾。

 

眼前出现一个红色的影子,也许是终于碰见了那人小队的人,他心中一慌,视线倒愈发模糊起来,残破的身躯再也支撑不住,双脚一软半跪在地上。

 

“你还好吗?”花木兰将他扶起来,神色凝重。

 

“守约呢?”

 

“苏烈去找了,暂时还没发现。”花木兰的声音同样苍凉。她和苏烈同样受了严重的伤,也是不久前才醒过来。

 

李信也意识到这一点,花木兰的腹部简单缠了纱布,还不断有鲜血汩汩溢出。他让她先找军医处置,自己接着找守约。

 

直到所有的人被清点完毕,他也没能找到守约。

 

有人说,别找了,都找遍了。

 

可他执着地、步履蹒跚地往前拼命走着,第一次狂怒着向军务发了脾气,到底是什么势力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随意清理尸体,为什么没人看见死去的将士们被运到哪里去了。

 

军务战战兢兢,他实在是有苦难言,只能默默忍受被劈头盖脸一顿训。

 

“行了!”花木兰捂住伤口,好心劝了他一句,“当时城墙被敌方投放了巨量爆炸物,所有人都在刺眼的火光和震声中昏过去了,你责怪他也没用。”

 

她的伤口又开始渗血。军医追上来为她重新包扎,她腹部有个很深的口子,军医说伤成这样还没死真是奇迹。

 

李信不忍再与她争辩,臂膀虽已复位,但仍然隐隐作痛。也许每个人都是痛的,战争本身就是一把利刃,刺伤他们的身体,也消磨着他们的意志和内心。

 

没有了百里守约的长城是失去生机的。没有了伴侣,一个人要怎么活下去呢?

 

从前他只想着复国,虽与守约在一起,却仍然把守约、把他们的关系放在无足轻重的位置。他想着战争必有牺牲,这没什么大不了的,可现在百里守约真的牺牲了,他的心怎么又空落落的呢?

 

自上次一战,长城多日阴雨绵绵。除了青灰就没有其他的颜色。他坐在指挥中心,透过窗子能看到长城豁了个大口子,就和他的灵魂一样残破不堪。

 

他苦涩地笑着,研墨,写下卸任函。

 

 

 

一、繁华事散逐香尘,流水无情草自春

  

    

   百里守约这个人挺可笑,平时没什么爱好,就喜欢像妇道人家一样做饭、打扫屋子,还给他和玄策缝衣服。而李信心高气盛,心里念着家国,即使喜欢百里守约,也难免轻视他喜欢的那些东西。

 

   百里守约手巧,给他每件里衣都缝了图案,大多是些平安符的样式,一针一线,精细度不输于关市上那些工匠卖的成品。

 

   所以离开的时候,李信小心地把每一件里衣都包好,一件不落地都带上了。

 

  花木兰和苏烈没再留他,他们知道李信的心空了,需要远行来寻找自我。到最后也没能见到守约的遗体大概是他最遗憾的事情。

 

  他们没见李信流过眼泪,不知这个人是心真的很硬,还是眼泪不是他伤心的方式。

 

  雨下了半个月终于停了。砖缝里开始冒出芽衣包裹的草,回春寒是冬日的弥留,最终都将被时间取代。

 

  他一路向西,带着匹好马,多数时候却牵着它一起步行。等走到邻省的接边小镇时,看到农户人家院子里的桃枝打了些粉苞,有的稍微开了一些,十分可人。树下绿草油油,清晨的雾化为露水,给花花草草披了层晶莹的珠衣。


  他隐约记得前年李白来长城做客,路上顺手摘下几束桃花枝子带到长城来,给了花木兰、伽罗各一束,最后一束就送给了守约。鲜少见到这种花的守约高兴坏了,他和弟弟从小在长城脚下长大,不受风沙侵蚀已是万幸,又哪里有机会见到这种娇嫩的小花。

 

“阿信,它的颜色真好看,我觉得比红色还要好看些。”

 

“这叫粉色。又名妃色,总沾些情爱。”

 

“哟,不得了啊。居然能听到你嘴里说出情爱两字,我还以为只有太白那般烂漫的人能说出来。”百里守约把桃花插进陶土烧的瓶子里,不轻不重地嘲讽了他了一番。

 

“你意思是我无情无爱?那怎么还与我在一起?”李信有点生气,百里守约不仅嘲讽了他,还抬了下李白,那等轻慢骄狂之人有什么好的。

 

又来了。百里守约懒得哄他,便自顾自上床把自己埋在被子里,还没躺定就被李信掀了起来。

 

“你又发什么疯?”百里守约里衣松松垮垮地搭在身上,露出一截分明的锁骨,语气里尽是无奈。

 

“你身上也有粉色的花。”李信眼眸沉了沉,双手动作起来,“让我看看你的粉花沾不沾情爱。”

 

 

  

最后当然是摘了花。也沾了情爱。

 

李信想到这里,嘴角忍不住勾了起来。百里守约就像小狗似的,有点小小脾气,骨子里却总是温和的,到最后一定能被自己拿捏在手心里。

 

这时,农户的屋子开了,一名老人拄着拐棍出来,“年轻人,你怎么哭了?”

 

哭......了吗?

 

李信感到奇怪,他伸出手摸摸自己眼角,真的摸到了泪水。他回过神来,“没有,只是看见你家的桃花,想起一位故人。”

 

老人笑了声,摘下一支,颤颤巍巍地递给李信,“送给你。想他,就去找他。”

 

他道谢,伸手接过,一片花瓣落在地上。

 

他带着那根桃枝继续往前走,渐渐地莺飞草长,草尖已没过了马蹄,早晨的露珠会将他的鞋袜打湿,他便在早晨的时候骑马,走过了许多株桃树。

 

风一起,满树的花瓣就逐风而落,短暂地在空中舞一曲,便落入尘埃化为泥土了。多美好的春天啊,把世界都渲染成粉色。

 

只是可惜百里守约没和他一起来,春天不等人呢。

 

  

  

二、 清江一曲抱村流,长夏江村事事幽

 

 

天气越来越热,沿路的河流多了起来,他大约是来到了中部地区。这里的村落、城镇布局与之前的地方有着明显的区别,大多环水而建,船只成了交通的重要工具。

 

他租了只船,来自长城的马显然不习惯河流这种没接触过的东西,受了惊吓,即使李信一直安抚,也依然在船上躁动不安。

 

船家好心,没说出拒绝运载的话,只是嘱咐他抓好扶手。

 

一路上,李信观察着这些建筑,小船并不快,但他却依然觉得街边的景色稍纵即逝,还没看仔细就过去了。他原本只想草草路过,现在却生出了留在这里住一夜的想法,看这船夫忠厚,便询问镇子上有没有什么住宿的地方。

 

“住宿啊?您若是想真正体验一下风土人情,看看景色,就住民宿,收费不贵,人也热情。”

 

李信觉得言之有理,便让船夫寻了一处民宿,下船前多给了些银子。

 

民宿主人家唤作老张,平时做些糊纸灯笼的活儿,因为手艺好,生意一直比较红火,所以家里房间多了些,才在媳妇的建议下腾出几间作民宿。他们为人老实本分,又热情好客,让李信生出几分第一次见面却遇见了老朋友的感觉。

 

他安定下来后,就一个人出去转了半天。这镇子依河流而生,所以人们也特别珍爱这条母亲河。水清澈见底,为这夏日增添了些许清凉气息。水上的白鸥成双成对,追逐嬉戏。

 

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,和高度紧张的长城完全相反,很适合百里守约这种认真生活的人居住。

 

他转够了,就回到民宿。院子里,老张正卖力扎着纸灯笼,庭院树下,老张的妻子坐在那里择菜,准备今天的晚饭,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拉着家常,倒也和谐。梁上飞来对燕子,叼着虫钻进了窝里,不一会儿,里面的雏鸟就稚嫩地叫起来。

 

李信失神地坐下,他忍不住想念起自己的守约。

 

守约跟他说过好多次自己理想的生活。没有战乱,没有动荡,就一家人生活在一起,各自做些什么活计,每天给家里人做饭、打扫,一起聊天,玩耍。

 

曾经这些理想被李信嗤之以鼻,他是胸怀天下的人,对这种平凡的生活没有任何兴趣。守着一个小家又如何能满足帝王后裔的野心呢?

 

次数多了,百里守约也不提了。

 

他有时候带着百里守约出任务,因百里守约军阶比他低,说不清是公还是私的时候,他就要求百里守约听他的。长城守卫军难免接触长城百姓,百里守约总能与百姓们相处很好,那是因为他从小在这里长大,与他们是一样的人。

 

在百姓受到战争或军事的侵害时,他虽感到惋惜,内心却不由自主地认为这些伤害难以避免,只要做好抚恤工作就可以了。但百里守约却总是与他们共情,那个伤心劲儿,好像他是受害人家属一样,为此也流过几次眼泪。

 

他难以理解,他也心痛,也惋惜,可那毕竟是历史推进不得不经历的事情,百里守约有必要哭吗?

 

因此,百里守约有一次在他怀里落泪的时候,他终于忍不住,开口斥责百里守约懦弱、不中用。

 

百里守约噤了声,难以置信地望着他,那双眼睛湿漉漉的,李信虽然斥责他,却也忍不住想亲吻他的眼睛。

 

他这么做了,但百里守约躲开了。

 

“我觉得,我们之间还是隔着什么的。”百里守约的语气有点失落。

 

李信最不喜欢他说这种话。“隔着什么,就撕开什么。我只是批评了你,你应该反省自己而不是与我闹脾气。”

 

“我没有闹脾气。”百里守约擦了擦眼睛,他细长的手指戳了戳李信的心窝,“你是个很好的将军,但是还缺乏一些共情的能力。”

 

“你觉得这样不好吗?”李信很认真地问他。

 

“也许不是一件坏事。”

 

“那我可以亲这里了吗?”李信摩挲他的眼睛,那双睫毛还是湿的,一定很好亲。

 

百里守约点点头。

 

百里守约为什么那么难过呢,可能是因为长城百姓那种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吧。他是真的很爱很爱平凡的生活啊。

 

现在看来,曾被自己轻视的平凡也很美好。

 

 

 

 

老张和他媳妇招呼他吃晚饭。盛情难却,他没有推拒,与他们一起坐在了饭桌上。

 

老张媳妇做的全是拿手菜,她看李信吃了一口,神色不太对劲,就小心翼翼地问,“怎么了,不好吃吗?”

 

李信怔愣了一下,“好吃。”

 

“只是,我想起了我的夫人,他做饭也很好吃。你们这里悠然自得,生活宁静,风景又好,是他最喜欢的地方。”

 

老张和他媳妇这才放下心来,“那何不带您夫人来这里定居,我们可以帮你们找个安身之地。”

 

李信喉结滑动,猛地扒了几口饭,才说,“我们已经失去机会了。”

 

 

 

三、一往情深深几许?深山夕照深秋雨

 

再往西走,山林茂密,到了黄昏就必须要找歇脚的地方,不然怕遇上豺狼野兽。

 

除了枫林如火以外,他还发现路边零零碎碎地开着些红色花朵,比枫叶还要浓烈。花朵很大,花瓣如雀羽那般长,却像水波一样卷曲,明明花开艳丽,却不见叶子。

 

他很好奇,询问当地人,当地人却说这只是路边的野花,没有名字。

 

要是让百里守约知道有种植物的颜色比他最喜欢的枫叶还要鲜艳,他准要挪几株回去养着。

 

天渐渐下起雨来,此时已到了深秋,山里气温低,他便翻出旧时狐狸皮毛做的披风裹在身上,找到一个小亭子躲雨。

 

纵然风寒雨厉,狐毛披风依然足够为他抵御。他身上暖烘烘的,既然没法赶路,不如靠在亭子里小憩一会儿。

 

他做了个梦,也不完全是梦,还有一些以前的事情。梦里有路上遇见的那种花,铺了很长很长,花路的尽头是百里守约。他走过那条路,来到了长城,百里守约的房间。

 

“什么味道?百里守约你在房里杀鸡吗?”李信刚推门,就闻到了一股子夹着血腥的奇怪味道。百里守约在里屋忙得热火朝天,完全没时间理他。

 

“这是什么?”李信自己走过去,发现地上躺着上十只狐狸,百里守约正逐个儿给他们扒皮。

 

“早上去打的?打这么多狐狸干什么?口感不好。”李信给百里守约找了个小板凳垫他pigu下面,又细心把尾巴抽出来。

 

“不吃肉,只扒皮。这肉一会儿拿出去卖给野味餐馆就行。”

 

“做狐毛衣服?”

 

“嗯。给你做件狐毛披风。”百里守约嘴上与他搭腔,手上一刻功夫没耽搁。他从小就打猎,处理这些动物皮毛对他来说小菜一碟。

 

“这么好。”李信笑了声,“款式可得做得好看一点,衬不出身材我不穿。”

 

“挑剔。”百里守约白了他一眼。“看你们人类没有皮毛护体,同情你而已。”

 

一双手伸进百里守约衣服里,不老实地游来游去。

 

“你干什么?”

 

“你身上也没有皮毛啊,除了这双耳朵这条尾巴,哪有什么皮毛护体。”李信执意拆穿他,“就是心疼我,还找这么多借口。”

 

不会给别人留余地的家伙,混蛋!百里守约心里默默骂了一句,把李信赶了出去。

 

过了几天,这件精心制作的狐毛披风便出现在李信房里。

 

等到李白再来长城的时候,李信便将这件披风穿上。那滑头再和百里守约花言巧语,李信就及时将披风抖一抖。

 

苏烈不明所以看着他们,转头问花木兰李信什么意思。

 

花木兰脸上挂起难以言喻的笑容,“正宫的示威。”

 

 

 

他从梦中笑醒。

 

一路同行的马不明所以地望着他。他好心情地上前抚摸了几下马头。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,夕阳从云层中暂露头角,将枫叶与红花映得更加有秋意。

 

“该走了,天快黑了。”他解开栓马的绳子,继续前行。

 

深秋深山里,夕阳出寒路。那件狐毛大衣沉甸甸地在他身上,像一颗心与他紧紧依偎在一起。

 

 

 

四、山雪河冰野萧瑟,青是烽烟白人骨

 

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,他渐渐觉得累了。很想在什么地方歇息下来,可想想,他现在孑然一身,哪里又有什么安身之地呢?

 

冥冥之中有种力量指引着他,使他破除寒霜,冒着风雪进入冰原。此地人烟稀少,只剩冰雪在这里掩埋。

 

明明是走过了千里路才来到的地方,他却觉得有种令人心生寒意的熟悉感。再往里走,暮色降临,马嘶叫起来,立在原地不肯进去,仿佛里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。

 

李信解开了缰绳,摸摸它的头,在他背上拍了一把,“走吧!我到了。”

 

马在他身边转了两圈,然后跑远了。

 

他披着那件狐毛披风,仍是止不住的寒意袭来。渐渐地,眉毛上挂了霜,他走到冰原深处,竟看见一处破旧的庙宇,想着也许能在那里借宿过一夜。

 

他踏进去,殿中供的不知是什么神仙,没有慈眉善目,倒是有点凶神恶煞。手中执的不是仙器,却是本簿子。

 

越看越觉得不对劲。他仔细端详,突然有人叫他的名字。

 

“李信。”

 

“你是谁?是神是鬼?!”

 

“我是鬼,也是神,是每个人都会见到的鬼神。”声音正是从殿堂中央的雕塑传来。

 

李信握紧了手中的剑。

 

“你看,窗外的月亮是什么颜色?”

 

“当然是白色。”

 

“你看看再说。”

 

李信半信半疑,往窗外看了一眼。

 

挂在天空中的月亮,分明是血色!

 

他好像瞬间明白了。双手颤抖起来,他望向自己的手掌,上面沾满了鲜血。

 

“出事的人不是百里守约,不是你那些消失的战友。我们一会儿见。”

 

话音刚落,李信突然陷入混沌的状态。

 

 

 

“阿信!阿信!”

 

他的手触到一条毛茸茸的东西,好像是百里守约的尾巴。

 

“放手吧哥哥,信哥已经走了!”百里玄策抱住守约的背呜呜地哭,“还有木兰姐....大叔....他们都走了!”

 

原来是这样啊。李信很想睁开眼睛,再去抱一抱他的狼崽子,告诉他这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事物。有的地方桃花成林,风温草绿;有那么个小镇,悠然宁静,是百里守约理想中的地方;山林里的枫叶比书本上描写的还要美。别哭,你又这么懦弱、又这么不中用!

 

可他怎么也睁不开眼睛。最后的意识消散,他又回到了庙里。

 

“你该走了,进入下一个轮回。”

 

“我舍不下他。”

 

“孟婆备好了汤,忘掉吧,前尘往事,不足记挂。不入轮回者便永世不得入轮回,几十年后,就算你等到了他,他愿意陪你吗?”

 

“那我想要保留这一世的记忆。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我想去找他。”

 

“真会讨价还价,代价呢?不然我凭什么帮你?”

 

“你要什么?”

 

“嗯,识实务。你怎么知道你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?”

 

“不然...”李信抬起头,“不然何苦让我走这一遭?”

 

恶魔般的笑声回荡在破庙里,交易成功的秘密,就是窥探出别人最重要的东西。

  

  end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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